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1、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主要內容: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測繪資質注銷以及吊銷條件,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測繪資質注銷以及吊銷條件,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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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3、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的規定。
哪些情況導致測繪資質被吊銷
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測繪資質注銷以及吊銷條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建筑資質等級測繪資質注銷以及吊銷條件;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十八條 申請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的,應當予以撤銷,并依法給予處罰,并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測繪資質。
(三)測繪資質行政許可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五)申請注銷測繪資質證書的。第十五條【合并轉制】 測繪單位發生合并的,可以承繼合并前的測繪資質等級和專業類別。
測繪資質分為四個等級,分為甲乙丙丁,甲級更高,丙級更低。測繪資質首次申請認定,更高可以從乙級開始(只設置甲級的除外),可以跳過丙丁級。測繪資質升級,就必須一級一級升,不能從“跳級”。
什么情況下可以注銷建筑業企業的資質?
1、建筑業企業發生分立、合并后三個月內,原建筑業企業應向資質管理部門辦理資質注銷手續。 第十四條無行政主管部門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管理由企業注冊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第十五條企業集團的資質,按核心層企業的資質條件進行審查。
2、由省建設廳、設區市實施資質許可的企業跨市、縣變更工商注冊地的,參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第(十五)條辦理。
3、在長春市辦理“建筑業資質注銷”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一般情況需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紙質:原件3 份;復印件0 份;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老資質正本一個,副本兩個,新資質正本一個 ,副本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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