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證書 發證機構

甲級是國家測繪局發,乙級是省局發,有的丙級、丁級可由市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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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公司資質辦理條件

申請與受理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第七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將測繪資質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等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第九條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四)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五)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六)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而制定的。下面是中達咨詢帶來的關于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的主要內容介紹以供參考。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主要內容: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測繪資質各專業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審查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是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受理、審查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有條件的設區的市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可以委托有條件的縣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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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 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2004修訂)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測繪資質證書核發依據了加強測繪管理測繪資質證書核發依據,保障測繪事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測繪資質證書核發依據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自治區人民 *** 測繪管理部門負責自治區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市、縣(市)人民 *** 承擔測繪管理職能的部門(以下簡稱測繪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監督、管理,并接受上級測繪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

建設、民政、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第五條 對在測繪工作、測繪科學技術研究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測繪資質管理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測繪資質證書核發依據

(二)有與其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設備和設施測繪資質證書核發依據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其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國家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七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取得相應的《測繪資質證書》;從事測繪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取得《測繪執業證書》和測繪人員測繪作業證件。

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測繪單位,應當在核準的測繪業務范圍、作業區域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

自治區外測繪單位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應當在測繪活動開始前,持有效的《測繪資質證書》、《測繪執業證書》和測繪人員測繪作業證件向自治區或者設區的市測繪管理部門備案。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轉借、 *** 或者出租《測繪資質證書》、《測繪執業證書》和測繪作業證件。第八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甲級測繪資質由自治區測繪管理部門初審后,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由設區的市測繪管理部門初審后,報自治區測繪管理部門審批、發證。第九條 自治區測繪管理部門對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符合條件的,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理由。

設區的市測繪管理部門對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符合條件的,報自治區測繪管理部門審批;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自治區測繪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頒發《測繪資質證書》;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初審部門和申請人。第十條 《測繪資質證書》的有效期限為五年。有效期滿三個月前,持證單位應當向自治區測繪管理部門提出換證申請。第十一條 測繪單位的主要技術力量、儀器設備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測繪資質等級或者業務范圍的,應當向自治區測繪管理部門申報,重新辦理測繪資質審查手續。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發生變動的,應當及時向核發《測繪資質證書》的部門備案。第十二條 《測繪執業證書》和測繪作業證件的申領、審核辦法,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第十三條 測繪管理部門核發《測繪資質證書》、《測繪執業證書》和測繪作業證件,必須公開申請程序、申請資料的形式和內容。第三章 基礎測繪和地理信息管理第十四條 自治區測繪管理部門會同自治區發展改革部門編制全區基礎測繪規劃,報自治區人民 *** 批準后組織實施。

市、縣(市)測繪管理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和上一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結合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上一級測繪管理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把本行政區域內基礎測繪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并將基礎測繪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基礎測繪的具體管理辦法,由自治區人民 *** 制定。第十六條 建立地理信息系統,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

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做好數據資料的保密和安全工作。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的規定。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測繪資質各專業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