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測繪管理條例(2015修正)

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大地測量(含衛星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圖編制、地籍測繪、房產測量、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海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以及軍事測繪單位從事非軍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省測繪局是省人民 *** 負責測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監督全省測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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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署)、縣(市)人民 *** 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行政部門(以下稱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

省農墾總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系統有關的測繪工作,并接受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經費納入本級 *** 財政預算。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和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更新周期,對基礎測繪成果進行更新。第五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城市建設、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資源開發和其他領域的工程測量活動以及房產測量活動實施測量技術規范的監督。第六條 中等以下城市和地方建設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涉外測繪項目應當采用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第七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全省測繪資質審查、發放測繪資質證書和監督管理工作。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取得測繪資質或者執業資格和測繪作業證件。第八條 測繪單位不得偽造、涂改、轉借、 *** 和借用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單位分立、合并或者終止測繪業務,應當在分立、合并、終止后三十日內將測繪資質證書交回頒發證書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九條 三十萬元以上的測繪項目應當實行招投標,涉

及國家安全和國家秘密的測繪項目除外。第十條 測繪項目發包單位應當將測繪項目發包給具

有相應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承包。

測繪項目發包單位不得低于測繪成本價格發包。第十一條 測繪項目不得轉包。

經測繪項目發包單位同意的測繪項目可以分包,但是,已經承擔分包項目的單位不得再次分包。第十二條 測繪單位在實施測繪項目前,應當向測繪項目所在地的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受理測繪項目登記的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測繪項目登記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建立專題地理信息系統或者區域地理信息系統的,應當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第十三條 國家和省投資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無償匯交副本,非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匯交目錄。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匯交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的單位出具憑證,并在三十日內移交給測繪成果保管單位。第十四條 外國組織或者個人經批準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與我國有關部門、單位合資或者合作完成的測繪成果,中方合資或者合作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全部測繪成果副本,并應當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測繪成果目錄。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成果的管理和利用。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應當首先利用本省已有的測繪成果。

縣級以上人民 *** 發展和改革部門、財政部門在對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和建設工程測繪項目批準立項前,應當征求本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有適宜使用的測繪成果,應當充分予以利用。第十六條 除國家規定無償提供使用的測繪成果外,測繪成果實行有償使用。測繪成果的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與測繪成果保管單位簽訂使用協議。第十七條 生產、存儲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基地或者場所,周邊五十米范圍內不得建造可能影響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從事生產經營性活動。第十八條 測繪單位應當接受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對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任何單位不得提供未經質量檢查驗收或者檢查驗收不合格的測繪成果。

您好,我想問一下,偽造資質證書會判什么罪!

資質證書應該是由國家機關簽發的

偽造資質證書,觸犯了刑法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合肥市人民 *** 關于修改和廢止十二件規章的決定

一、修改的規章

(一)合肥市測繪管理暫行辦法(市 *** 令第17號)

1、第七條修改為:在本市從事測繪作業的單位和個人偽造測繪資質證書處罰規定,應持省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測繪資質證書、測繪合同(或項目技術設計書)偽造測繪資質證書處罰規定,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任務登記,方可在資質等級范圍內承擔測繪任務。測繪成果必須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檢查驗收,質量合格后方能提供使用。

2、第八條修改為:嚴禁偽造、涂改、轉借、 *** 測繪資質證書。測繪單位申請資質等級變更及中止測繪業務的,應依法辦理變更和注銷手續。

3、第二十五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的,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1)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的;

(2)轉借、 *** 測繪資質證書的。

(二)合肥市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市 *** 令第25號)

第五條修改為:凡申報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均向市建委申請,由市建委依法審批或報批。

合肥地區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在取得有效證書后,應及時到市建委備案。

外地及境外勘察設計機構來合肥地區承接工程勘察設計任務,應持資質證明到市建委備案。

(三)合肥市有線電視與建設工程同步建設暫行規定(市 *** 令第43號)

第五條修改為:建設工程設計應包括室內外有線電視管道、分線盒等設施。有線電視管線及其它設施應由有資質設計單位設計,并按有線電視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其設計方案由市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報省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實施。

(四)合肥市舊機動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市 *** 令第77號)

1、第六條刪除。

2、第七條修改為:舊機動車輛交易活動必須在經依法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市場內進行。

3、第十三條刪除。

4、第二十一條刪除。二、廢止的規章

(一)合肥市商業網點建設管理暫行規定(市 *** 令第10號)

(二)合肥市安居工程建設暫行規定(市 *** 令第40號)

(三)合肥市安居工程住房銷售管理辦法(市 *** 令第54號)

(四)合肥市攤群點管理辦法(市 *** 令第45號)

(五)合肥市自行車管理規定(市 *** 令第72號)

(六)合肥市城市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管理辦法(市 *** 令第55號)

(七)合肥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辦法(市 *** 令第81號)

(八)合肥市城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市 *** 令第68號)

公司辦測量資質時偽造工程師證件算不算違法?

于公來說是違法的偽造測繪資質證書處罰規定,騙取資質證書偽造測繪資質證書處罰規定,非法測繪。要是舉報的話,會被撤銷資質,停止申報資質若干年,這個要到測繪局舉報或是國土資源廳舉報。員工基本不會受到大的處罰,因為不是員工造假,但是有嫌疑,因為時間長偽造測繪資質證書處罰規定了不舉報的話,就是默認造假,屬于集體造假。第四個問題,不好回答,偷稅是跟單位的盈利掛鉤的,如果公司沒有報稅的,可以舉報,或是不交個人所得稅的,也可以舉報。第五個問題,08年1月1日的新勞動法中規定了默認合同的范疇,你看看吧。

違反國家測繪法規定,測繪成果不合格的,應當受到哪些處罰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偽造測繪資質證書處罰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偽造測繪資質證書處罰規定,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偽造測繪資質證書處罰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偽造測繪資質證書處罰規定

(一)未經批準,在測繪活動中擅自采用國際坐標系統的;

(二)擅自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擅自從事測繪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并處測繪約定報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

以欺騙手段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從事測繪活動的,吊銷測繪資質證書,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并處測繪約定報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測繪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處測繪約定報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測繪資質證書偽造測繪資質證書處罰規定

(一)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的;

(二)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的;

(三)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的。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測繪項目的發包單位將測繪項目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測繪單位或者迫使測繪單位以低于測繪成本承包的,責令改正,可以處測繪約定報酬二倍以下的罰款。發包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