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測繪是什么意思
問題一:不動產登記需要測繪嗎 不動產登記是需要測繪的,不動產指的是土地、車庫、房屋等不可移動的私有財產。測繪程序如下:(一)斷定開發商現已進行初始掛號 開發商處理初始掛號是自個處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出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則,房地產開發公司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求處理房子權屬掛號的資料抄送房子地點地房地產行政主管有些。通常主管有些處理初始掛號所需時刻大約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兩三個月以后,能夠向開發商問詢處理初始掛號的狀況,也能夠到本地的房地產買賣信息網站進行查詢。為保證自個的利益,在《購房合同》中應對開發商處理初始掛號的時限加以約好,尤其是開發商處理初始掛號的最后期限以及處理結束后的“及時告訴職責”等,清晰不及時處理應當承當的補償職責。 (二)到管理有些收取并填寫《房子(地)所有權掛號請求表》 請求表填寫以后需求開發商簽字蓋章。有的開發商手中會有現成的蓋好章的表格,只需到開發商處收取并填寫就行了。能夠事先向開發商問詢,房產證應該在哪個有些處理,然后直接向該有些征詢,省去奔走之苦。 (三)拿測繪圖(表) 因為測繪表是掛號有些斷定房產證上標注面積的主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資料之一。能夠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子面積計量站請求并收取測繪表,或許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收取,也能夠向掛號有些請求對房子面積進行測繪。 (四)收取有關文件 在前面問詢有關有些時,一定要清晰需求收取哪些必要的請求文件,一次齊全。這些文件包含購房合同、房子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填寫好的請求表需求請開發商審閱并蓋章。 (五)交納公共修理基金、契稅 公共修理基金通常由房產地點區域的小區辦收取,有些城市現已開端由銀行代收公共修理基金,交納的辦法能夠問詢開發商的就事人員。需求留意的是,無論是小區辦收取還是銀行代收,都必須保留好交納憑據,這兩筆金錢的交納憑據是處理房產證的必需文件,一旦丟失會影響取得房產證。 (六)提交請求資料 資料首要包含以下幾種: 1、蓋章的請求表; 2、房子買賣合同; 3、簽定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對于房號、房子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子掛號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5、專項修理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據; 7、購房者身份證實(復印件核對原件); 8、房子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早還貸證實。 (七)依照規則時刻收取房產證 一定要保留好管理有些給的收取證書的告訴書,并依照上面告訴的時刻收取房產證。別的,在交納印花稅和產權掛號費、成本費時需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名字、權屬狀況等主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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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房產測繪是干什么的? 答:房產測量員是使用測繪儀器,按照房產測量規范和有關規定,采集和表述房屋及其用地信息的從業人員。房產測量員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進行房產測量控制點的實地選點、埋石;(2)操作經緯儀、測距儀、全站儀、鋼尺等測量儀器和工具,對房屋面積、房產要素及其用地的位置、數量及面積進行觀測和記錄;(3)對采集到的觀測和記錄數據進行處理,獲得測量成果;(4)對房屋和房產要素及用地的類別、權屬關系、四至關系、界址點,房屋的建筑結構、層次和建筑年代等有關屬性進行調查并記錄;(5)將處理過的采集數據和調查獲得的屬性記錄統一整合,形成房產測量成果:房產簿冊、房產數據、房產圖集;(6)維護保養測量儀器、工具。 文章來源: *** 收集
以上回答你滿意么?
問題三:不動產統一登記和地籍測繪的區別 地籍測繪給不動產登記提供依據,一個是行政登記,一個是數據采集。
問題四:新不動產證書有測繪圖嗎? 肯定是有的;
如果沒有測繪圖的話就沒有辦法確定物權享有的范圍的,僅僅是文字描述是不夠也不可能是很準確的;
問題五:測繪單位不動產項目組是干嘛的 為不動產登記服務,提供測繪數據,比如房產測量、地籍測量等等。
問題六:測繪工程設計包括不動產測繪嗎? 嚴格上講,每個測繪工程都要根據其測繪內容進行技術設計,但并不是測繪技術設計都要包括不動產測繪。
問題七:不動產登記是不是房屋要重新測量 1、不動產登記主要是確定產權人,而不是重新去測量的。
2、《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結合國家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有關要求,即在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前提下,將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納入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的工作范圍,實現統一調查、統一確權登記、統一發證。
問題八:測繪管理部門對不動產測繪須要招標嗎 房產測繪即使在國家層面也有為國家測繪局與建設部兩家協同管理,在下面,各種測繪局、規劃局、房管局、建設局,
經常有測繪局批了房產測繪資質,但房管局不認可,就沒法做房產測繪
當然這樣也是為了測繪與房產的穩定,目前房產測繪尚無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房管部門用自己早已統一了的測算標準也很正常
所以,在測繪部門沒有建立一套高標準的市場準入制度前,房產部門就會用自己的測量隊
總之一句話,目前的市場還很不成熟,完全放開并不現實
問題九:房產測繪由不動產登記局管理嗎 是的,房管局下屬一個機構就是房產測繪大隊,他們測量的尺寸將作為辦理房產證時的建筑面積的依據。
問題十:不動產登記中的房產測繪與不動產權籍調查測繪的怎么銜接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權籍調查
2、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窗口遞交申請材料
3、屬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初審后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審核
4、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核準并將登記事項記載于登記簿
5、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窗口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所需資料
(1)《東莞市不動產登記申請書》;(2)當事人的身份證明;(3)不動產權屬證書(已有土地使用證)或土地權屬來源證明;(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6)《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7)《竣工驗收備案證書》;(8)經審查的不動產權籍調查結果(不動產權籍調查表、界址點坐標成果表、不動產測量報告、宗地圖、查丈表、墻界表、房產分層分戶平面圖等);(9)相關稅費繳納憑證;(10)其他必要材料。
辦理時限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30個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須辦理30個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規定的申請材料才能受理,審查時限不包括公告時間。為了方便群眾和企業,登記機構將會進一步優化辦事程序,盡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縮短辦事時限。
舊證換新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資料,不動產登記部門進行權籍調查或數據整合。
2、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窗口遞交申請材料;
3、屬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初審后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審核;
4、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核準并將登記事項記載于登記簿;
5、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窗口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舊換新所需資料
(1)《東莞市不動產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3)不動產權證書或其他房地產權屬證書。(4)補發不動產權證還需提供:刊登遺失聲明的公告材料(刊登的遺失聲明需滿15個工作日)。
費用
在國家尚未出臺不動產統一登記收費標準的情況下,本著不增加企業、群眾負擔的原則,不動產統一登記收費項目和標準仍按現行政策執行。具體費用要結合辦理的業務類型和面積等來具體核算。
辦理時間
一般情況下,不動產登記窗口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如適逢節假日需調整時間的,則按國家有關節假日安排執行。上班前兩小時內為窗口收件高峰期,建議市民盡量提早前來排隊取號。
如何申請房產測繪丁級資質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申請房產測繪丁級資質的企業需要滿足相應的等級標準,帶有關手續去建設廳申請辦理。首先,申請房產測繪丁級資質除了滿足通用標準外,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人員規模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4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1人。
2、儀器設備:全站儀1臺(2秒級精度以上);水準儀1臺(S3級精度以上);手持測距儀3臺。
3、作業限額:規劃用地面積在30萬m2,規劃總建筑面積50萬m2以下的居住小區、建筑群體。
4、具有完成房產要素測量、房產圖測繪、面積測算、變更測量的能力。
二、其次,申請房產測繪丁級資質應該提供的資料: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5、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6、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證明材料;
7、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8、單位住所證明;
9、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五章測繪資質資格
1、第二十七條:國家對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實行測繪資質管理制度。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方可從事測繪活動: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2、第二十八條: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測繪資質審查、發放測繪資質證書。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商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規定。 軍隊測繪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
3、第二十九條:測繪單位不得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不得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不得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 測繪項目實行招投標的,測繪項目的招標單位應當依法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對測繪單位資質等級作出要求,不得讓不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中標,不得讓測繪單位低于測繪成本中標。 中標的測繪單位不得向他人 *** 測繪項目。
4、第三十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規定。
5、第三十一條:測繪人員進行測繪活動時,應當持有測繪作業證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測繪人員依法進行測繪活動。
6、第三十二條: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證書、測繪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證書和測繪人員的測繪作業證件的式樣,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房產管理系統需要測繪嗎,需要幾級測繪資質?
首先需要明確,軟件系統和測繪并沒有直接相關,既能做房產系統又能測繪的很少,僅有師慧等幾家擁有房產管理系統和正規的測繪資質,所以,房產管理系統建設和房產測繪同步進行并不容易。
其次,如果房產管理部門擁有完善的房產數據和圖紙,那在建設房產管理系統時,就沒有必要重新進行測繪,如果沒有數據,那就需要對房產進行全面的普查測繪,要不然建設房產管理系統也沒有數據可管理。
第三,如果需要測繪,比如采用師慧房產管理系統來進行房產管理,那就必須要有正規的測繪資質才能進行,從各級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上來看,丙級資質的業務范圍僅限于工程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籍測繪、房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海洋測繪,且不超過上述范圍內的4項業務,所以,丙級測繪資質完全能夠滿足房產測繪的需求。
當然,丙級以上也是可以的,只不過二者所能達到的測繪效果是一樣的。
房屋測繪管理辦法 廢除
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房產測繪資質,取消房產交易過程中收取取消房產測繪資質的房產測繪配圖資料費。
文件還規定不動產(房產)申請辦理轉移、變更、抵押等登記時取消房產測繪資質,不動產界址界限、房屋面積、結構未發生變化取消房產測繪資質的,房產交易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核通過的原有測繪成果應繼續沿用,不得要求權利人提交權籍調查成果,不得要求權利人繳納測繪費、配圖費等額外費用。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制定了相關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于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
各等級測繪資質的具體條件和作業限額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見附件***。
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委托市***地***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和管理。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
第五條 測繪業務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含港口和內陸水域測量***。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獨立的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測繪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國家測繪局。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市***地***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第八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
***四***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檔案、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裝置的證明材料;
***七***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檔案;
***八***單位住所證明;
***九***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十***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受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或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第十二條 對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查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于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式樣由國家測繪局統一規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第十四條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30日前,測繪單位應當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期申請,依照本規定辦理測繪資質延期手續。
第十五條 測繪單位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請升級。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質,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 測繪單位申請升級或變更業務范圍的,依照本規定重新辦理資質審查手續。
申請升級的測繪單位在申請之日前2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予批準升級和增加測繪業務范圍:
***一***采用不正當手段承接測繪專案的;
***二***將承接的測繪專案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三***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失且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十七條 測繪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的30日內,向發證機關申請更換《測繪資質證書》,并提交有關的變更檔案,由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的同時,須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發證機關。
第十八條 申請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的,應當予以撤銷,并依法給予處罰,并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測繪資質發證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
***一*** 測繪資質發證機關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三*** 違反測繪資質審查程式作出審查決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 測繪單位依法終止的;
***三*** 測繪資質審查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 測繪單位在2年內未承擔測繪專案的;
***六*** 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任何部門、任何地方不得對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重復進行測繪資質審查發證。
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在當地或者異地重復申請《測繪資質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測繪資質監督制度,履行監督責任。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測繪資質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 測繪單位遺失《測繪資質證書》,應當及時向發證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宣告作廢。
第二十四條 測繪單位從事測繪活動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由國家測繪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二OOO年八月八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
***2000年8月8日國家測繪局第8號令釋出,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做好測繪資格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經測繪資格審查,取得《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方可進入測繪市場承攬測繪任務。
第三條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
第四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為甲、乙、丙、丁四級。甲級《測繪資格證書》包含甲***特***級和甲級。
第五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級標準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六條《測繪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
第二章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第七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獨立的法人單位;
2、有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3、有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與資料管理制度。
第八條 測繪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地圖印刷、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海洋測繪等。
第九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實行分級管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和發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初審和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發證。
第十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程式
***一***申請: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應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以下檔案:
1、《測繪資格審查申請表》一式三份;
2、法人證明資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主要技術骨干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任檔案***影印件***;
4、主要儀器裝置及應用軟體的檢定證書或其它證明資料;
5、當年在職人員統計表;
6、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和測繪業績的資料;
7、單位住所證明;
8、應當提供的其它資料。
***二***受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在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其申請。
對不具備申請基本條件的,予以退回申請。
對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申請單位限期一次性補正。
對決定受理其申請的單位應及時進行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三***審查和發證:
1、對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初審,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合格后20日內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對初審不合格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報來的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初審資料后,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從收到初審資料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 30日內頒發《測繪資格證書》。對甲級《測繪資格證書》蓋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初審資料退回申請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2、對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進行測繪資格審查。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30日內頒發《測繪資格證書》。對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申請資料退回申請單位。
第十一條《測繪資格證書》頒發后,由發證機關向社會進行公告。
第十二條 領取《測繪資格證書》按規定交納審查費和公告費。
第十三條《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期滿三個月前,由持證單位提請復審,發證機關負責審查和換證。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由發證機關負責進行年度檢驗。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申請《測繪資格證書》升級或變更業務范圍的,依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重新辦理資格審查認證手續。
第十四條 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五條《測繪資格證書》編號形式為:
等級十測資率十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列順序號。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清楚、整齊,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采取欺騙、虛報的手段騙取《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執行測繪任務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標準,保證測繪成果質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必須按照《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作業限額等承擔測繪任務。持有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作業區域不超過所在市***地***級行政區域。
各等級《測繪資格證書》的作業限額規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測繪資格證書》不得 *** 、轉借、出租或者擅自涂改其所載內容。
第十九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 在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經營性測繪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到作業區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進行任務登記,并遵守當地測繪管理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十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二年內未承擔測繪任務,發證機關應當收回《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等內容變更,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申請更換《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的工作人員,必須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得以權謀私。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未取得《測繪資格證書》而違法經營測繪業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測繪業務,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四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測繪單位,承擔測繪任務超出《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作業限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超出規定的測繪業務;拒不停止測繪業務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五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擅自涂改《測繪資格證書》或者轉借、 *** 、出租《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可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六條 采取弄虛作假、欺騙、虛報等手段申請辦理《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暫緩一年至二年受理其測繪資格審查。
第二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所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低劣,給使用者造成損失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賠償受害者經濟損失外,對情節嚴重者,由發證機關處以降低其《測繪資格證書》等級或吊銷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 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九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承辦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的工作人員以權謀私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由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可以依照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二000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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